我省下发有关《通知》明确指出——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一年不超过一次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记者田玥)8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一年不能超过一次,新调入人员一个聘期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同时,全省事业单位岗位将坚持逐级聘用,取得硕士和本科学位的海归人员进入事业单位必须参加公开招聘。
《通知》规定,取得硕士和本科学位的海归进入事业单位须参加公开招聘;取得博士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经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符合聘用条件和要求的,按管理权限分别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聘用。新聘人员在批准聘用的第一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应聘或调入其他事业单位。
同时,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中,未在低一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上聘用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聘用到高一级岗位,必须满足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在低一级岗位上聘用的时间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到新的岗位后,原则上岗位变动一年不能超过一次,新调入人员一个聘期内不能办理调动手续。
另外,完成了相关规定工作任务的事业单位,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有空岗时,可开展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聘用,进入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的人员将实行竞聘上岗。二级工勤技能岗按照技师考核状况,每年由省上给市州下达岗位数额,市州按规定进行登记认定后再行聘用;三级及以下工勤技能岗位在各级组织、人社部门核准设岗方案中的岗位数额内聘用;市州事业单位三级及以上工勤技能岗位必须控制在工勤技能人员总数的30%以内,不能超岗位数额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