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化德县在实施“三三制”城乡统筹战略中,整合民政、扶贫、残联、财政一事一议等各项资金在全县条件相对好的中心村建设农村社会养老互助幸福院12处,集中供养老人1462人,有效地解决了当前农村牧区社会养老难题。今年4月27日,自治区领导考察了化德县幸福院后,作出了重要批示,“看了养老互助幸福院,我感到这种方式比较适合乌兰察布和情况类似的地方,很多家庭儿女外出打工,老人留在家里,已无力发展生产,但自立生活是没问题的,把他们集中起来就地养老,以家庭为单位分户生活,社会关系和自然环境熟悉,相互之间可以聊天交流,而且便于服务,是一种比较好的办法,希望当地进一步研究推广”。6月15日,自治区领导又作出了重要批示,“农村养老应从现在认真抓起,化德的经验值得推广”。
今年,该县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作为一项普惠民生的“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扩规模、增数量、保基本、增功能”的思路,计划投资5500万元,新建幸福院15所、改扩建8所,保障60周岁以上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1584户、3600人,并按照“433”(2012、2013、2014年分别有40%、30%、30%的五保、低保及贫困群众入住幸福院)原则,争取到2014年让全县60周岁以上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人员全部入住幸福院,实现全县所有中心村、小集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全覆盖。
加强统筹规划。该县将紧密结合新农村村镇布局设计、农村宅基地置换、土地流转、整村推进、生态移民、农危改、农村敬老院建设、盘活农村闲置资产等工作,在农牧业生产条件较好、生活设施相对完善、出行相对方便、覆盖人口多的中心村、小集镇和新农村示范点规划建设互助幸福院,并和村文化室、卫生室及其它村组织建设统筹布局,合理安排。“十二五”时期,该县将建设互助幸福院55所,集中养老6648户、1.1万人。
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坚持“多轮驱动”建设原则,“集小钱变大钱”,集中力量办大事。继续整合农危改、财政一事一议、农业、水利、交通、残联、广电等项目资金,积极改造利用原乡镇政府所在地闲置的学校、乡政府办公室、粮站等场所,盘活集体闲置资产。
坚持高标准建设。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制和工程质量终身制,进一步完善幸福院采光、储藏室等屋内结构设计,配齐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医疗卫生等各类公共设施,全面提升幸福院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让村民享受到与城里人一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以老人心情愉快、幸福快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按照“集中居住,就地养老;统一管理、互助服务”的运行模式,建章立制,完善各项服务制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努力把幸福院建成实实在在的“安乐窝”,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目前,全县新建、改扩建23处互助幸福院已全部开工,11处已完成主体工程,预计7月底可交付使用,12处正在建设主体工程,预计9月底可交付使用。 (刘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