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探索出一条农村牧区养老的新路子
入院老人在锻炼身体。
幸福院。
马铃薯。
休闲劳动。
服装展厅。
化德县地处乌兰察布市东北部,总面积2568平方公里,辖3镇3乡,93个村委会,在册人口17.5万人,常住人口12万人,域内平均海拔1500米,属浅山、丘陵荒漠地貌,年均气温3.8℃,年降雨量200毫米左右,无霜期115天,是一个高寒干旱、农牧业生产极不稳定地区。1994年被列为国家“八七”扶贫攻坚县,2002年被国家列为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2011年被国家列入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扶贫开发重点县,化德县是全市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积最大、面临困难最多的旗县之一,贫困是困扰历届政府的最大难题,经济总量和实力不足是全市经济发展的一个短板。
自然和立地条件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这是化德县的基本县情之一,如何加速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一直是摆在历届领导班子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近年来,特别是今年新一届县委、政府班子组建以来,大力实施“三三制”(即将全县1/3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由一产向二、三产业集中,由农民变为产业工人,加速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将1/3农村劳动力向生产生活条件好的中心村转移,集中从事设施农业和高效畜牧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1/3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弱势群体向互助幸福院转移,实行就近就地集中养老,逐步纳入农村低保、五保等社会保障体系)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积极调整优化农村人口及生产力布局,走生产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之路,为全市破题三农、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农村大量的青壮年离开农村进城务工,农村留守、空巢、独居老人逐年增加,子女在外打工尽不到赡养义务,许多老人家庭贫困,居住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土坯房内,房屋年久失修,破烂不堪,生活无人照顾,精神慰籍缺失,传统的家庭赡养严重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并引发了许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据统计,目前化德县60周岁以上和无劳动能力以及伤残人员达1.4万人,占常住农村人口的23%,85%以上的村庄“空心化”、“老龄化”,“农村真穷、农民真苦、农村真落后”的现状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已经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由于农村村庄布局散、规模小,导致国家投资配套难、浪费大,基层各方面管理服务成本高、延伸难,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化德县从2009年国家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先行先试先为”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既可以有效避免实施零散个体农危改造成“乱撒胡椒面”、重复投入建设的弊端,又可有效解决农村社会养老的难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广覆盖、扩规模、增数量、保基本、强功能”的思路,积极探索农村社会养老新模式,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捆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大力建设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推进农村集中居家型社会养老的路子。到目前,全县建设互助幸福院27所,解决了2600户5100名无生产能力、有生活能力贫困老人的养老问题,并争取利用三年的时间让全县1.4万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及五保、伤残人员全部入住幸福院,实现农村社会养老全覆盖和社会养老有序接续。
在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机制上,化德县始终践行“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理念,把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作为一项普惠民生的重大工程,把互助幸福院建设纳入了城乡总体规划,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农村宅基地置换、盘活农村闲置国有资产、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相结合。一是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坚持“项目围绕幸福院整合,资金围绕幸福院集中”采取整合项目、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和公共资源共享等方式,先后整合民政、农危改、财政一事一议、农业、水利、交通、残联、广电等资金集中投入到幸福院建设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养老试点。首先选择农牧业生产条件具有发展潜力、生活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心村;其次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积极利用撤点并校后闲置的旧校舍、乡镇、村委会撤并后闲置的办公室进行改扩建幸福院,通过充分利用了闲置资产,节省了建设资金,盘活了现有资产;再次尽量选择与村委会办公室相邻,使得幸福院和村委会活动室等公共设施可以共用,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约了建设经费。三是坚持高标准配套完善设施。在整合和新建过程中,切实做到了水、电、暖、仓房等生活设施配备完整,配齐了文化活动、图书阅览、医疗卫生、便民小超市等设施,并在院内全部实施“硬化、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搭建了温室大棚,给院民搭建了休闲劳动的平台,改善了院民的居住条件。几年来,全县撤并生产条件差、居住户数30户以下的自然村64个,建设中心村30个,复垦土地270公顷、恢复草场3500公顷,既恢复了生态又缓解了城镇建设用地不足的压力,有力地推动了城镇化进程。
化德县在互助幸福院建设中,采取创新运行机制,努力提高入院老人的幸福指数。幸福院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助服务”的运行模式,切实做到了“三个结合”,营造了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有效解决了农村社会养老难题。一是管理上采取行政管理与老人互助相结合。贫困老人从“空心村”、“老龄村”就近、就地搬迁幸福院,不改变他们原有的人际交往和生活环境,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家庭式的温暖,消除了寂寞和孤独感,实现了居家式社会养老。幸福院由村委会统一管理,统一提供服务,院民之间互帮互助。幸福院还建立了老年协会,完善了老龄工作机制。二是服务上采取专人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幸福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幸福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发动社会各界志愿者积极主动投入老年人服务事业,在政策宣传、文体活动、医疗卫生、环境清洁等方面提供服务。三是生活保障上采取家庭自理和政府与社会公益资助相结合。入院老人的衣食住医等生活保障由老人或其子女自理,民政部门提供取暖用煤和粮油补助,统一发放农村低保、五保生活费等。同时,积极鼓励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养老事业,两年来,累计接受社会爱心人士及县内外企业捐赠款物达100多万元,使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得到更多关爱,入院老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多位老人找到了生活的伴侣,过上了幸福的晚年生活。(贺跃新)(本版图片均由李剑平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