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
重庆市民董历丽银行卡里40余万元被盗刷,之后她找到发卡的工商银行要求赔付,银行表示无任何过错。随后董历丽将银行告上法庭,截至目前,法院未对此案件进行宣判。据悉,董历丽在案发后即报警,但直到现在仍未有任何结果。
这年头,把钱存到银行,图的当然不是那点“负利率”,不过是为钱找个“安全地”,图个放心。不过,假如认为只需把钱存入银行,便可确保资金安全无虞,这显然是乐观了。未曾想,最安全的地方也可能最危险。40余万存款不仅被悉数盗刷,银行方面更是坚称无责,并拒不赔付。血汗钱存进银行,不仅要忍受“负利率”,还随时可能“被蒸发”,这储户当得不仅憋屈,更是心惊肉跳。
不可否认,重庆该市民的银行卡,一直随身携带,密码也从未泄露,储户本人甚至从没离开重庆,而卡中的巨款竟在澳门遭盗刷,此事相当蹊跷。而从报案到现在已过了大半年,仍旧没有任何结果,或许也证明其中的疑点重重。连公安机关都还没有给出任何结论,真相并未大白,责任似乎也不宜过早推定,银行方面拒担责任,不予赔付,要说也在情理之中。
尽管此事真相仍需进一步厘定,但银行卡遭盗刷事件却并不算什么新鲜事儿。许多银行内部人员对于这类伎俩也早已心知肚明,甚至对银行卡盗刷的途径和方式也了如指掌。既然只需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复制储户银行卡,便可盗取储户资金,且这类技术并非高精尖,甚至是公开的秘密——“克隆”银行卡、银行卡复制器,甚至已公开叫卖。现实中,这类银行业安全漏洞,已被犯罪分子频频得手。更有甚者,在一些盗取储户资金的重大金融案件中,还有银行内部人员参与其中。
既然是储户存于银行的资金被盗刷,无论是银行安全系统漏洞所致,还是有“内鬼”从中作祟,替储户管理资金的银行都难辞其咎。作为资金管理者的银行方面,面对储户资金被盗刷,竟摆出一副完全置身事外的架势,令人匪夷所思。
事实上,存款的安全性本就是银行服务的最基本要素,假如银行连储户账户的基本安全都不能保障,储户还不如把钱放在家里,又何必存银行呢?就算银行系统再安全,面对“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盗刷技术,同时还不能完全排除有 “内鬼”存在的情况,谁也不敢说万无一失。但如果说,存在银行里的钱不翼而飞,可以理解为技术上或管理上有漏洞的话,那么,银行方面对此坚称无责,其实要比储户资金遭盗更不可容忍。前者或许只是能力不济,后者则不仅是严重的失职,更是对于自身责任的推诿,是对银行安全与管理漏洞的视而不见、变相纵容。
基于上述视点,存银行的钱被盗刷,银行作为违约者,其实必须承担第一赔付责任,即便银行方面认为责不在己,也没有任何理由推诿,甚至让储户来走漫长的法律程序。银行当然有权提出免责,但在储户资金被盗刷这事儿的责任厘定上,显然更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银行要想免责,也必须自证清白,而不是让无辜的储户承担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