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和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达3.3%左右和1.8%左右;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到123人,每百万人发明专利的授权量达到600件……上海日前召开市科技创新大会,颁布《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昨天下午,在“和谐发展看申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科委主任寿子琪和发改委副主任周亚详解《实施意见》中的新举措和新政策。
亮点 1
提高“两种能力”
现状:上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平均投入额仅为0.82百万元/个,全国排名第22位。大部分企业缺乏自主技术体系,没有明确的技术路线,不具备集成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
新政策:实施企业技术中心能力提升工程,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中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编制技术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图。到2015年,培育约60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企业。设立企业创新奖,奖励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亮点 2
激发“动力活力”
现状:上海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实力不强、外资企业技术人才溢出不够的局面尚未突破。《中国区域创新能力报告》显示,上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总额增长率为19.72%,全国排名24位。
新政策:市国资监管部门每年安排不低于30%的国资收益,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能级提升。创新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3.5%左右。加大技术创新指标在企业集团董事会任期考核评价中的权重,全面深化研发投入视同利润的考核措施,对技术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和重要技术骨干,可延长任期,加大创新激励力度。综合运用研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激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反映民营企业的重大技术需求,鼓励和支持新业态的发展。
亮点 3
建设“一院一网”
现状:应用技术创新体系缺失,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或并入企业集团,为全行业提供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的能力逐步弱化;高校、中科院等难以担负起共性技术研发和服务的任务;企业在能力和实力上力不从心。
新政策:本月底前组建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协调应用技术体系的建设、共性技术的研发。构建多层次共性技术研发网络,强化对共性技术研发服务的基础性支撑。支持应用型研究机构开展面向企业的研发与服务,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行业(技术)协会发展,不断探索新型共性技术研发组织运行模式。
亮点 4
科技金融结合
现状: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还难以有效满足科技企业需求,专业化的科技金融人才缺乏。相关政策支持的效应初步显现,政策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细化操作。
新政策:加快推进张江示范区
股权激励、人才特区、科技金融、财税改革、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先行先试,继续鼓励通过协商方式提高职务成果收益。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探索试点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财政扶持政策,争取5年内有300家左右科技企业上市或挂牌,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进一步推广各类融资产品,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
亮点 5
推进“协同创新”
现状:企业与企业之间,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与企业之间,以及科技中介、投资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不够紧密,制约着创新资源发挥最大效用。
新政策:引导企业通过项目合作、共建研发基地和创新联盟等方式,有效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完善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到企业兼职兼薪或自主创业,鼓励通过协商方式,提高职务成果收益对个人的分配比例。高校可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骨干教师到企业工作的,允许保留其人事聘用关系和事业编制。
本报记者马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