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由市政府正式印发执行。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和矿产资源的需求成倍增长,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着空前的压力和挑战。为有效遏制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正常土地矿业秩序,切实保护国土资源,包头市国土资源局对我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在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反复酝酿,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制定了《包头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若干规定(试行)》。
《规定》共分五章二十六条,围绕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新格局的目标,明确了政府在共同责任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国土部门在共同责任机制中的主体地位;相关职能部门在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建立国土资源共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各种举措实现国土资源监管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规定》的印发执行,旨在促进我市国土资源从“一家管,大家用”到“大家管,大家用”,更加有效地遏制违法用地、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为包头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环境。(记者李艳诚 通讯员许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