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讯 朱太福、杨志宏、记者朱正报道:公司解聘员工利用公司采购环节有漏洞,与他人联手,将550吨掺假的原料卖给公司,致使公司损失400余万元。8月17日,大江网记者获悉,两重大合同诈骗犯罪嫌疑人陈某、严某日前被上饶县公安局依法移送检察院起诉。
知道公司采购环节有漏洞 萌发非法渔利想法
据悉,严某是浙江台州人,曾是江西某实业公司商务部的员工,主要负责采购“废铜泥”原材料。陈某是严某的老乡及多年的朋友,一直从事“废铜泥”原材料收购生意。
2011年4月,严某因为业绩不好,被公司解聘。严某在公司商务部工作期间,通过业务往来,有了部分相对稳定的客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解聘后便做起了“废铜泥”原材料收购生意,但在做了一段时间后,并没有赚到什么钱。由于在原公司商务部工作的经历,严某熟悉了公司对采购进来的“废铜泥”原材料质检的程序,其中有可以规避检查的一些漏洞。严某于是萌发了在货中以次冲好,从中非法渔利的想法。
废料充好料 在浙江建隐蔽工厂造假
于是,严某找到了老朋友陈某,提出想带他一起赚点钱,并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陈某,二人一拍即合,商定由陈某出面找严某原来上班的公司洽谈生意合同。陈某于是以供货方的身份出面与公司洽谈,约定货到验收后当场付款,并签订了合同,合同还约定铜的含量要达到24%以上。
合同签订后,严、陈二人便立即着手实施,先是在浙江玉环找到一隐蔽的工厂,然后又雇了一些外地员工,寻来一些颜色与所需原料色泽差不多,不含铜的废料,再购进一些品位较高的原料,一起运至工厂内,用编织袋进行包装,每袋重100斤左右。
装袋的方法两种,一种是用一块大小适中的板插到编织袋的中间,然后袋内的一边装含铜的原料,另一边装装废料,最后将板从编织袋中抽出封装;一种是在袋的中间插入一段适中的圆管,在袋内圆管四周装进含铜原料,在圆管内充填废料,然后抽出圆管封装,通过以次充好的做法,陈某、严某二人从中非法获利。
供假货550余吨 致公司损失400余万元
据了解,自2011年9月至2012年4月间,陈某、严某先后供货十次共计550余吨,前九次均得手,令陈某、严某没想到的是,采购公司之后改变了检验方法,操作较之前的更科学,自然在陈某、严某第十次供货时检出了其中的问题,随后该公司向上饶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经多方调查,不久陈某、严某被抓获归案。
陈某、严某二人提供的原料,使该公司提炼成本成倍提高,产量成倍减少,损失达4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