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北京8月17日消息(记者孙莹 实习记者罗西南)今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共辽宁省委在沈阳市隆重召开表彰大会,追授方程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和“辽宁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夏德仁出席大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中共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辛桂梓分别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方程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和《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追授方程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开展向方程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主持会议。
2011年1月19日,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方程在办案中突发疾病,因公殉职。从步入法院的第一天,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16年间,方程始终恪尽职守,坚持秉公办案,真正做到了一心为民、一身正气、一丝不苟。他办理了1200多件案件,并且无一超审限、无一错案、无一上访,调解率达70%以上,结案率100%。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入开展向方程同志学习活动,把方程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振奋精神、凝聚人心,扎实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法官以方程为榜样,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