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1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实习生符文茜通讯员刘琼)8月17日,南海网记者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儋州法院执行局对儋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谭某雄借款合同纠纷四案进行强制执行,顺利将被拍卖成交的房屋移交给买受人,为儋州市农信社收回贷款本息42万余元。
从1992年起,被执行人谭某雄先后四次向儋州市农信社借款本利合计42.5107万元,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债务,农信社遂向儋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法官在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主持双方和解未果的情况下,于2010年依法查封被执行人用于该笔借款抵押的房屋,并对该房屋进行委托评估、拍卖。房屋拍卖成功,成交价格为96.2万元。在强制执行该房屋前,执行法官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并释明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及其同住家属拒不搬离,并以死相逼,导致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了顺利将房屋交付买受人,执行法官为被执行人租好了房屋,解决被执行人及其同住家属的居住问题。
7月27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法警、医护人员、搬运工等60多人迅速集合到位,执行搬迁工作开始。为了减轻被执行人夫妇及同住家属的抵抗情绪,二位执行法官先说明来意,给予被执行人最后一次自愿履行的机会,但被执行人的妻子得知法院前来执行后,便嚎啕大哭不肯离开。执行法官考虑到她年迈体弱,对其进行反复劝说。在仍未凑效的情况下不得不将她抬上救护车。在征得其家属同意后,四名执行人员将其送往市人民医院住院观察。在清理现场过程中,被执行人的女儿来到现场撒泼大闹,抓扯执行法官的衣服并厉声责骂执行人员,阻挠执行工作进行。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克制情绪,极力安抚,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午1时,现场执行工作清场完毕。在医院看护的执行干警一直守候在被执行人妻子的身旁,对其进行劝说、安抚,协助检查身体等,待其情绪稳定,确保无恙后方才撤离。
至此,四宗借款合同纠纷案历经二年的时间终获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