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万静 记者17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对外劳务合作规范发展的精神,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称自劳务服务平台认定至2011年12月底,每年通过劳务服务平台派出劳务人员在境外发生劳务纠纷数量占平台派出劳务人员总数5%以下、并且所有劳务纠纷均得到妥善处理的,可以享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根据通知精神,对劳务服务平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进行资助:劳务服务平台场所建设、购置、租赁、维修和办公设备购置等发生的费用;劳务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购置自助查询终端等发生的费用;劳务服务平台举办推荐会、对接会;制作宣传册、拍摄宣传片、发布广告等发生的费用;服务平台用于编写、购买培训教材、聘请培训教师等发生的费用。
????同时,申请资金支持的劳务服务平台应具备的条件除了上述劳务纠纷率以外,还包括:符合《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认定,并于本通知下发前已在商务部网站公布;属政府公共服务机构,非企业性质;劳务服务平台总办公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含500平米);2011年通过劳务服务平台派出的对外劳务人员不少于500人(含5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