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17日讯 记者万静 在商务部17日召开的《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唐文弘针对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产品、服务“标准滞后”的问题称,近日施行的《办法》提出了解决措施,即商务领域的行业标准应当在发布实施三年后适时组织复审。复审后应结合实际对现行标准提出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的复审意见。
????此外,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也介绍,商务部今后将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环节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比如根据行业发展和管理需要,将着力加强商贸物流、农产品流通、商贸功能区、生产资料流通、餐饮、家政等商贸服务业,特行管理、电子商务等领域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同时积极推荐相关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将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推荐性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为保证标准质量,商务部将进一步做好相关标准项目的预研和项目储备,及时把行业急需的标准项目纳入到制修订计划。
????据悉,截至2011年底,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共800项,其中行业标准591项、国家标准209项。以“零售与批发”、“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为主体,覆盖流通领域主要行业的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对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