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湖北8月17日讯(记者 周泽春)湖北检察机关将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有机统一,坚持强化办案与规范执法的力度统一,坚持正确认识处理修改后刑诉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立足观念转变,促进转型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这是记者从8月17日召开的该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要求该省检察机关正确处理“三个关系”深化观念转变,以“三个新”来检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型发展的效果。这“三个关系”、“三个新”是:一是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坚持执法办案与服务大局的有机统一,把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围绕大局突出办案重点,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水平,开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正确处理严格公正廉洁执法与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关系,努力走出一条既敢办案、能办案、办大案,又能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良性循环新路子。三是正确处理修改后刑诉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的关系,以辨证的眼光、积极的态度看待修改后刑诉法对侦查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积极探索侦查办案的新模式。
“‘紧’是针对立案前的审查、初查程序以及采取强制措施前的程序,要求这些程序必须规范、不能踩线越线;‘松’是针对不恰当地提高立案、强制措施等法定标准给侦查办案增加不必要的束缚,要求敢于依法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敬大力要求该省检察机关适应规范执法、保障人权的要求,探索建立“前紧后松”办案模式;适应辩护制度的新要求,实现侦查模式从相对封闭向沟通互动转变;适应证据制度的修改完善,实现侦查模式从“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适应修改后刑诉法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方位的影响,实现侦查模式从“孤立作战”向“整体联动”的转变,通过转变侦查模式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型发展。
据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长龚举文介绍,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执法办案中服务大局,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安全有机统一,坚持“系统分析,理性初查”的侦查方法,坚持发挥上级院带头办案和综合指导作用,坚持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并重,坚持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优势,实现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平稳健康持续发展。该省反贪工作在立案数、立办要案数、有罪判决数等重要指标上连续6年居全国前5位,反渎工作年立案数以10%的比例上升,总体上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呈现出同步上升和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今年上半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09件1571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37件1211人,同比上升8.7%,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72件360人,同比上升21.6%,分别位居全国第4位和第8位。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王永金主持会议。武汉、襄阳、十堰等7个市州院分别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改进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大要案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分别进行了研究部署,还表彰了全省检察机关“十佳反渎职侵权局”和“十佳侦查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