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评
此番“严打”应表现为预防和侦破手段的加强,而不能是罪行认定和刑罚力度的加重。越是在严打的“特殊”时期,越是要强调依法判案的刚性法则。
进入8月以来,深圳血腥案件频发,且涉及核心城区:8月8日,一女子在市公安局外侧停车场遭劫杀;8月13日,一名女海归在市中心附近路段被割喉致伤;8月15日,一男子在龙华街头持刀砍人。深圳市公安局局长李铭表示,7、8月份以来刑事案件有所反弹,警方将掀起新一轮严打整治行动。
一份深圳警方的接警数据统计报告显示,最近6周以来深圳的刑事警情呈现上升的态势。虽然每年的7、8月份都是刑事案件高发期,但令公众心生寒意的是:今年案发时的血腥感加重,犯罪分子稍有心理波动就动刀杀人。
分析深圳为何刑案频发,常规的因由是现在是一年当中最热的季节,人们容易心情烦躁,情绪失控,激情犯罪。人们在户外活动的时间长,来深圳旅游度假的外地人也多,客观上增加了蓄意作案和意外冲突的几率。非常规的缘由则跟当前的经济环境有关系,世界经济深陷金融危机中难以自拔,中国经济今年也在内外力作用下失去了以往的增长速度,而深圳作为出口外向型经济的重镇,更是遭遇了订单缩水、开工不足、失业率上升的问题。尤其是部分身处底层、流动性强的年轻人,面临着收入下降甚至生计无着的窘境。尴尬的生存状态,浮躁不平的心态,是非的天平一旦倾斜,犯罪的念头就会滋生。这不是凭空推断,前述几起血案的犯事者都是无业流浪人员。
事实上,因经济不景气而导致治安形势严峻,不只是深圳一地面临的问题。风调雨顺、百业兴旺之年,除了极个别不知悔改的犯罪分子,人们都忙于工作和享受生活,刑案的发生自然下降。而在经济下行、失业增加的时刻,有些人既无进项以自足,又无完善保障体系以供养,虽然贫穷并不一定导致犯罪,但失业者的基数大了,总难免有人在各种因素催发下失足。劫财砍人是严重的刑事罪行,作案者必须绳之以法,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刑案高发跟经济形势和社会环境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么对此现象的治理也应该是缓急并用,综合下药。
像深圳公安一样开展严打是一剂针对性的猛药。既然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正义力量就应该对之迎头痛击。加强街头的巡逻、可疑人员的盘查、重点区域和场所的调控,最大限度地把犯罪的可能扼杀在萌芽状态。加强蹲点摸排布控,提升信息化实战能力,尽最大可能抓获凶险的犯罪嫌疑人。这一切都是“严打”的题中应有之意。
但需要注意的是,此番“严打”应表现为预防和侦破手段的加强,而不能是罪行认定和刑罚力度的加重。我们在多年以前有过这样的教训,为了迅速扭转局面,就简化程序甚至突破法律规定,以“运动化”的模式和“从重从严从快”判决来对付犯罪分子。这种做法虽然在短时间内令局面一新,可也有着践踏法律精神、消解法治意识的负作用。这对一个致力于加强法制建设的国家来说,既无法实现治理逻辑的自洽,也属于进一步退两步的倒车之举。因而,越是在严打的“特殊”时期,越是要强调依法判案的刚性法则。
与猛药相配套的自然是温补之药。既然经济不振客观上成为了某些犯罪行为滋生的温床,我们就应该用经济手段来抽空这些坏事发生的可能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任务,比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所有的失业者都能得到经济上的庇护,也是着眼于维护稳定而必须完成的作业。尽管调结构和建社保都非一日之功,可是如果不加快速度、加大力度,恐将滋生更大的社会问题。除此之外,在公共项目中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基层社区中了解民意、化解矛盾,对至为困难的失业流浪人员给予补助,都是政府部门可为的选项。总之民间矛盾如同奔腾咆哮之水,光堵不疏必会毁屋淹人,既堵且疏才能将其引入河道,推送入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