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邹平 实习记者 李旻 记者 周海波) 昨日上午,按照交管局统一部署,交警一分局在一环路南四段民大路口,针对机动车闯红灯的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在10点30分至11点30分的一个小时行动中,民警共处理了8件机动车违法闯红灯的情况,8名驾驶员都因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被依法处以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上午11点左右,路口的绿灯刚刚转红,一辆银色现代伊兰特轿车在红灯亮起后加速冲过了路口,民警立即上前示意其将车停下接受检查。在民警向其说明他是因为闯红灯被拦下后,驾驶员曾先生辩解道,“我前面有辆大车子挡住我的视线了,看到他在走,我以为还是绿灯,这才跟着他走的。”民警对其进行了口头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车辆不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很容易形成安全隐患,闯红灯不仅容易对横向正常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造成伤害,也容易危害到机动车驾驶员自身的安全。每个人都应该把‘安全至上’的意识放在首位,坚持‘红灯停、绿灯行’的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交警一分局三大队副大队长廖敏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