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纸老虎董事长胡忠被害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3名被告刘建国、王云龙、王世平因犯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和有期徒刑12年,帮助王世平逃跑的另一名被告秦杰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法院同时判决刘建国、王云龙、王世平3人共同连带赔偿胡忠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人民币104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4月间,王云龙伙同唐亮(已自杀)预谋抢劫被害人、北京纸老虎文化集团董事长胡忠(男,殁年40岁)。王云龙陆续搜集了胡忠的个人信息及出行规律等信息,提供给唐亮,还帮助唐亮寻找租住处、准备作案工具。唐亮又伙同刘建国、王世平具体策划此事,并多次前往购物中心踩点,准备实施抢劫。
2010年7月29日13时许,唐亮、刘建国、王世平在购物中心地下二层停车场,持刀、仿真枪和自制爆炸物对胡忠实施抢劫。胡忠因被锐器刺扎伤及双肺致失血性休克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