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主任记者 房延彦 实习生 时诗源)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近日发布公告,公开面向社会征集2013年~2017年度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将在今年9月30日结束。
沈阳市内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社会团体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就沈阳市需要制定、修改和废止哪些地方性法规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应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重点围绕全市工作大局,适应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的实际需要。
按照要求,提出的未来5年立法项目建议,应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立法依据,并尽可能详细地提供有关材料。
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可以采取信件、传真或登录沈阳人大网站等方式。提出立法项目建议者,请注明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26号 沈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或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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