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上午,凤台县丁集乡农民工贡磊从县司法局领导手中接过3600元工资款,激动地说:“县司法局和县法律援助中心情为民系,为俺们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正义的蓝天。”
贡磊是凤台县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年5月,由于多种原因,该公司经营每况日下,造成资金链中断,被相关部门注销,拖欠了包括贡磊在内的38名农民工的当月工资近4万元。企业倒闭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一直逃避,38名农民工多次讨薪无果,先后到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时隔两个多月,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情绪激烈的农民工扬言,如果他们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到省、市集体上访。7月27日,朱强、李玲玲等38名农民工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公司欠薪一事,希望得到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及时将38名农民工集体讨薪的情况向县司法局领导作了详细汇报,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即安排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携律师到县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有关情况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之后又到工商部门取证。掌握情况后,县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当事人联系县劳动监察大队与农民工代表调解。8月3日,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劳动监察大队再次召集当事人和农民工代表进行调解,经多方努力,在掌握充分证据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耐心说服沟通后,公司代表承认了错误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达成协议:由公司2名股东承担拖欠工资总额,并将欠款交由县法律援助中心保管。
为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县法律援助中心将38名农民工认定的工资表交由公司2名股东核查确认,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后,在县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发放。“38位农民工讨薪一事的成功解决,保障了弱者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社会矛盾化解与法定权益维护的双赢。”县司法局局长吴琦接受采访时如是说。(通讯员常开胜 孔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