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24人盖106间办公室”一事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该公路段党委书记朱声桥关于“在考虑建设规模时‘适当超前’”的回应言论更是引发舆论不满。“适度超前”成为被网友们调侃的“雷语”。
回应:无违规行为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网友据此认为:“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办公楼显然整体超标,属于违规建设。”
对此,山阳县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表示,山阳县公路管理段综合楼各项报批手续完备合法,无违规行为。
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党委书记朱声桥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山阳县公路管理段目前在编人数为24名,同时还有其他的临时人员。综合楼主要用于公路段机关及下属养护中心、路政大队的职工办公、宿舍及技术培训等,在考虑建设规模时“适当超前”。
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网友认为,项目建设“远远超过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适当超前’的理由经不起推敲”。
针对网友质疑,山阳公路管理段相关负责人解释,山阳县公路管理段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11人,承担着203省道山阳县境内115.6公里养护管理任务。公路段新建综合楼,可以解决段部机关职工24人,两个直属机构33人(其中养护中心15人,路政大队18人),共计57名职工的办公问题,同时还规划了单身职工宿舍、全段职工技能培训会议室、小会议室、档案室(库房、阅文、登记“三分开”)、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安全警示室、职工健身房、一楼大厅等公共活动用房35间680余平方米。新综合楼的建成,较好地改善了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