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韩冰、陈爱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刘亮文、戴中保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杨艺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崔建中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范红星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执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周斌、洪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伟平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沈健、陈连娣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王林为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杨艺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沈健、王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连娣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许丽丽、樊文娟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洪琳、周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吴春华合肥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