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产交公字[2012]30号
经洛阳市企事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公交集团)80%股权通过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实施公开出让。
一、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洛阳公交集团是承担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企业,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公司成立于1954年12月,2007年11月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13340万元,公司驻地洛阳市老城区中州中路120号,企业法人代表孙建功,主营业务为市区公共汽(电)车客运;兼营电车设备、公交广告、汽车配件、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拥有营运公共电、汽车1449辆,营运线路84条,线路总长度1314.65公里;在册职工5306人(含工伤人员72人),离休10人,退休1212人。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权构成情况
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洛阳公交集团100%股权。
三、股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洛阳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洛阳市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洛市企事改组[2012]95号文件)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近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
经洛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1年9月30日,洛阳公交集团(不含国有划拨土地)资产总额399702962.11元,负债总额182882559.92元,所有者权益216820402.19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核准或者备案情况
经洛阳明鉴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1年9月30日,洛阳公交集团审计调整后扣除土地使用权和待处理资产损失后,企业总资产为35094.04万元,负债18288.26万元,净资产为16805.78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35450.39万元,负债为18296.76万元,净资产为17153.62万元。
依据《洛阳市国资委关于对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洛国资[2012]155号),截至2011年9月30日,不包括国有划拨土地在内的整体资产评估结果如下:资产总额36459.47万元,负债总额18296.76万元,净资产18162.71万元。另有住宅、商业用地三宗,相关权益中介机构评估值为554.69万元,计入转让范围。
六、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为公用事业类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标的企业职工群体除外);
2.具有良好的信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无影响公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及诚信记录;
3.书面承诺接受经批准的《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洛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制度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全员安置标的企业在编职工,并签订5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负责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的接续与缴纳,负责全部离退休职工的管理;
4.书面提出对改制后新公司的5年发展目标,该发展目标必须符合洛阳市城市公共交通总体发展规划,并须经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5.承继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及相关法律责任;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此次转让的洛阳公交集团80%股权不包含标的企业所占用的国拨土地。
2.标的企业职工群体有参与受让意向。
八、挂牌价格及挂牌期限
洛阳公交集团80%股权挂牌价为14973.92万元。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缴纳保证金2250万元(以银行到账为准。未通过受让资格审核或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公告期为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告期满,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洛阳市九都路39号9层
邮编:471000
联系电话:0379-63238758
0371-66285738
联系人:李先生王女士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