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栾晓娜
自9月1日起,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将开始实施一系列新政策。
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评价试行标准》、《上海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经理管理办法》、《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则》关于本市物业管理的文件,进一步规范本市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管理。
根据《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市房管局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上海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以下简称“招投标平台”),为物业管理招投标当事人提供指导和服务。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大会决定采用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通过招投标平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统一实施。
《上海市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办法》还明确,上海建立物业评标专家信用管理制度。评标专家有违规行为或不称职行为的,市房管局可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物业管理项目的评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