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国东
吸毒借钱无力偿还,女子持刀抢劫当场被抓。经江西省瑞金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胡俊红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胡俊红因染上毒瘾借钱,被催讨又无力偿还,便萌生了抢劫的念头。2012年4月2日晚9点多,胡俊红从家中携带一把水果刀,来到瑞金市象湖镇某宾馆附近,发现了独自挎包行走的被害人谢某,便尾随其后,伺机作案。行至一小巷内时,胡俊红四顾无人,上前拉扯谢某挎包,见对方紧抓不放,又掏出刀具朝其乱刺。谢某右手被刺,便放开挎包,但仍拉住胡俊红并大喊抓贼。胡俊红拼命挣扎,摔倒在地,后被附近居民扭送归案。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谢某的伤情为轻微伤。法院开庭审理认为,胡俊红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其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赖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