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水渠纠纷被打 一村妇怒告邻居
李某和武某是同社村民,两家的承包地相邻。武某家和李某家给庄稼浇水共用李某家承包地里的水渠,由于武某家浇地时从李某家承包地多处挖土修补水渠,导致李某家对武某家非常不满。
2011年5月,正当武某家给庄稼地浇水时,李某将位于自己承包地内的水渠挖开。武某因此而将李某按倒在地,撕打起来,后吴某的儿子报了警,达拉特旗展旦召派出所民警现场了解情况并取证后,对武某做出治安处罚。后李某住院治疗,产生了2000多元医疗费。李某在和武某协商未果,于4月24日将武某起诉到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经过办案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李某和武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武某于一次性赔偿原告李某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000元,自愿放弃其他费用2826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李某负担。记者 晨曦 通讯员 马银伟 张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