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朱铭)记者8月19日从海口市旅游委召开的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最大限度发挥奖励政策的撬动作用,海口市旅游委对《海口市鼓励航空客运市场开发暂行办法》进行微调和新解释。此微调和解释有效期为一年。
据预测,微调前各航空公司今年获得的奖励金可达1.0190亿元。微调后增加了基地航空公司进港旅客总量奖励和中转国际旅客奖励,奖励金总额可达1.0786亿元,实际增加596万元。没有突破1.3亿元航空奖励总量。
《航空奖励办法》第三条规定,“在海口设基地新增注册飞机,当年在海口美兰机场停放过夜不少于300架次并长期(2年以上)在海口结算纳税且飞机座位在150座以下的,给予每座位一次性2万元奖励;座位在150个(含)以上的大型飞机,给予每架一次性400万元的奖励。”微调之后,在海口注册新飞机,从注册日的下月起计,在美兰机场停放过夜每月达到25架次(含)以上的,当年就可以获得每注册1架飞机400万元奖励。
《航空奖励办法》第八条规定,“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国内航线以本航空公司上一年度的进港航班为基数,按月同比,每增加1个进港航班给予1.5万元奖励。”借鉴国际上通用做法,针对海南今年夏秋季航班航线呈下降趋势,决定将夏秋季奖励时间从每年的4月1日至8月31日,延长至9月30日。
《航空奖励办法》第十一条规定,“2012年开始,美兰机场旅客吞吐量每年递增8%给予300万元奖励,在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的排名每上升1个名次给予300万元奖励。”由于基地航空公司飞机数量多、停放海口过夜飞机次数多、航空运力大,市场相对稳定且所占市场份额也大,微调后决定给予总量奖励。即2012年基地航空公司(海航、南航海南分公司)全年进港旅客人次同比增长8%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增长10%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增长12%以上的,给予300万元奖励。
同时,微调后增加了中转国际旅客的奖励。为促进对外开放,增加进港旅客,为旅行社组团提供境外客源,拉动旅客在海口复合消费,航空公司利用网络资源,将国际旅客中转到海口的,按30元/人给予奖励。
此次微调还限定基地公司获得的政府奖励金只能留于海口,用于基地公司自身建设发展。比如:开发客源市场、设施建设、宣传促销海口形象和旅游产品,以及购置高端旅客车辆。
海口今年用来奖励航空开发客源市场的专项资金为1.3亿元左右。据预测,微调前各航空公司今年获得的奖励金可达1.0190亿元。微调后奖励金总额可达1.0786亿元,实际增加5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