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热线(实习记者王文博)近日,呼和浩特市读者罗女士向本报反映:“2011年我在兄妹游泳馆满都拉店为孩子报了一个游泳学习班,但是孩子去了两次出现呛水并且有过敏现象,于是我提出退班,但是游泳馆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退卡,只能把游泳班的剩余费用兑换成会员卡游泳使用。今年9月12日这张卡就要到期了,上面还有40次没用,因为不能退卡,更不想白白浪费掉,我只好在游泳馆门前将卡分批次转让给别人,但是游泳馆的工作人员却禁止我这么做,让我挺生气。”
8月13日,记者来到了兄妹游泳馆满都拉店,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在办理游泳会员卡时,我们都会与顾客说明,一经售出一概不退,如果自己用不完,可以给亲戚朋友使用,但是禁止‘高价倒票’的行为。”对此,罗女士提出:“会员卡上和店堂内都没有提示‘禁止转让’,再说我也不是高价倒票。”针对罗女士的情况,这位工作人员解释:“从摄像记录里可以看到,罗女士曾经多次在游泳馆门前分批次出售自己的会员卡,罗女士的会员卡游泳一次大概20元左右,但是她却以高于20元的价格卖给其他顾客,我们认为这是高价倒票行为,是不允许的,对其他的消费者也不公平。”经协调,罗女士表示可以接受平价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