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8月1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实习生符文茜通讯员周平虎) 8月19日,南海网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3月10日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全警动员开展为期7个月的整治22种不文明交通行为,5个月时间共查纠了40万起22种常见不文明交通行为。
据统计,整治活动开展5个月以来,全省共查纠常见不文明交通行为40万起。其中,突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有不按规定停车9万余起、超速8万余起、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主要指闯红灯)2万余起、假牌套牌不按规定悬挂号牌2千余起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车道等。
据了解,此次整治活动将持续7个月,至10月31日结束。
据悉,为推进实施“海南文明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纠正和教育力度,构建安全、畅通、文明道路交通环境,海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自3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集中整治22种常见不文明交通行为。据介绍,此次整治常见的22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1、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2、占用应急车道;3、超速驾驶;4、酒后驾驶;5、疲劳驾驶;6、机动车闯红灯;7、机动车强行超车;8、机动车超员超载;9、假牌套牌;10、机动车违法变道争道抢行;11、机动车骑压单双实线;12、机动车违法掉头;13、机动车违法停放;14、开车打手机;15、驾乘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16、逆向行驶;17、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18、电动车未登记;19、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20、行人、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21、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22、行人违反规定横过道路。
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酒后驾驶、闯红灯、机动车超员超载等22种常见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正逐步减少,道路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全省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整治活动中,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22种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规定,在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前,先进行办班教育。同时,还通过媒体曝光违法行为、向当事人单位抄告交通违法通知书、有奖举报交通违法等方法方式,进一步提高违法当事人对文明交通的认识,强化群众出行的自律意识,在社会上形成良好的文明出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