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科技大学男生张某怀疑自己的贫困补助受到班长作梗,便与班长产生矛盾,后预谋持刀杀死班长。8月18日,西安市未央区检察院对杀死班长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
一起大学生“捅死班长”事件,又引起了关于“大学暴力”问题的讨论与反思。在此前,马加爵、药家鑫都曾是“大学暴力”的代名词。现在,捅死班长的张某在网上又被不少网友认定为“马加爵第二”。
而在笔者看来,“捅死班长”事件完全不同于马加爵事件和药家鑫事件。“捅死班长”事件反映了当下大学中一对必须正视的矛盾——大学里的“干群”矛盾,即大学生与干部大学生之间的矛盾。
大学里的“干群”矛盾,或者十分明显,或者十分隐晦,或者已经与当下的干群关系一样和谐太平,或者也已和当下的个别干群关系一样紧张对立,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大学之中亦有“官民”关系、“干群”关系需要处理。
如果大学里学生会与学生干部不能正确处理与普通学生间的矛盾问题,“捅死班长”事件就不只是一起孤本个案,甚至还可能会有再次发生的可能。
具体分析一下此案。大学生张某享受到了贫困补助款,但因为他怀疑班长像村官一样喜欢作梗,便杀死了班长。这样一对矛盾,放在现实中,完全可以类比于一个家徒四壁的五保户与一个克扣补助款的村官之间的矛盾。或者可以说,这就是大学里的“干群”矛盾。从这个角度讲,无论该班长(死者)有无作梗,都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大学生这个群体之中,出现了“杀红眼”的矛盾。这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结论。
大学生与学生会、学生干部之间,本应是一个和谐的组合,而今居然有如此激烈的价值冲突,令人意外。
或者,我们可以将之以主流和非主流来区分。主流的学生,加入学生会,竞选班干部,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文体活动,经常和大学里的政工主任打交道;非主流的学生,习惯于我行我素,不喜欢参与班级的集体活动,在处理同学关系时,也会很容易形成形同陌路的两类人。可是,奖学金、贫困补助等问题,又容易成为班干部与普通学生之间交流的桥梁。如果存在克扣或作梗现象,矛盾就会一触即发。
笔者上大学时,就有一件令当时的我怎么想也想不明白的事:班里有位同学获得了国家奖学金,奖金数额据说是6000元,可最后却听说那位品学兼优的同学只拿到了1/3左右的奖金。系里老师的答复是,“这是系里的传统,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都应该遵守这一点”。而后才知道,被克扣的奖学金,被充当了系里的经费。这样的事,现在听起来已经十分平常,因为,放眼权力腐败,这种事已经很是常见。
杀人触犯了法律,犯罪嫌疑人张某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在笔者看来,“捅死班长”事件是一起可以代表大学生之间矛盾问题的一个标本案例,与中国政法大学大学生“捅死教授”事件一样,具有非常大的代表性,理应重视。
“捅死班长”事件,还提出了一个大学管理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力约束问题——再小的权力也是权力,也有可能诱发腐败,也有可能激化矛盾。王传涛(山东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