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通讯员 段一明 蔚华)为获不义之财,母女齐上阵拐卖智障女。17日,这对母女因拐卖妇女罪双双获刑。
杨林、张红母女,河南构林镇人。2011年上半年,杨林与枣阳人贺珍(女,已判刑)商定由贺珍拐骗合适的女青年,杨林负责找买家。2011年10月,贺珍发现智障女盛某,杨林以2万将盛某卖给村民尹某家当儿媳妇(尹某付给杨林1万元现金,并打1万元欠条),并分给贺珍4000元。因尹某儿子不愿与盛某同居,尹某让杨林领走盛某并退钱。杨林遂让女儿张红帮忙把盛某“嫁”给襄州区石桥镇人余某。最终,杨林向余某要价1.6万元,其中1万元退给尹某。
余某与盛某同居后,怀疑盛某骗婚,于去年11月10日向石桥派出所报案,盛某被解救。而这对母女分别被判有期徒刑7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