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前的土沟宽约1米,路人想经过需大跨步。本报记者苏晓明摄
近日,30多名陌生男子来到通州潞城镇七级村路南侧,强行在路边挖了一条长约140米的土沟,将路边14家商铺与马路“隔离”,导致车辆无法进出,居民出行受阻。
商铺负责人说,他与前任村委会签了租赁合同,但新任村委认为他多占了地,双方还打了官司,他怀疑长沟与此有关。村委会表示,此举并非他们所为,这块地已租给他人,“我们现在管不着”。
本报记者苏晓明 梅天一
实习记者刘士豪
门前被挖搭桥遭拆
据店主们介绍,8月16日上午,30多名男子以及一辆挖掘机进入七级村,在村南头14家店铺门前动土,最终挖出了一条长沟。事发时,一名老太躺在自家店铺门前,拼死反抗“保全了一条通行路”,而其他店主的反抗均无结果。
店主们说,陌生男子曾表示“村委会将这块地租给了他们,别人管不着”。
前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沟长约140米,宽1米,深1.5米,几名小孩在长沟内嬉戏,一名上厕所的老人先进入沟内,然后再艰难地爬上去,步履蹒跚;而旁边的树上钉着警示牌,写着“施工重地禁止跨越否则后果自负”。商户们称,不跨越门前的这条大沟,大家便无法回家,他们本想放上木板搭桥,但也被陌生男子拆了。由于车辆无法进出,店铺都处于停业状态,部分老人生活不便已到村中租房居住。
疑租赁纠纷引祸端
据14家店铺的负责人张广彬介绍,2001年11月1日,张广彬与七级村签订了租赁合同,期限为30年,起初这里是一废弃的大坑,大坑为梯形,经粗略测量并折合为土地16亩。租赁后他将大坑填埋,建了14个房子,随后装修成店铺转租给他人,目前14家店铺大多做建材生意,其中张广彬自营一家。
时过境迁,2010年七级村委会换届,新村委认为张广彬多占了地,“比16亩这个数字多了”,于是一纸诉状将其告到法院,让其返还多占土地并赔偿损失18万多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涉案土地为梯形,计算的土地面积为约数,依据不足;并且法院现场勘查,张广彬建造的店铺并未超出合约的范围。
张广彬认为,这起门前被挖沟事件与村委会有直接关系,“他们官司输了,无视法律,想让我们无法经营,把土地还给他们”。
张广彬表示,起初测量14家店铺长140米,这次长沟与其几乎等长,所以长沟的长度约为140米。
■各方回应
不认可判决
>>村委会
七级村委会一张姓工作人员表示,挖沟并非村委会所为,他们已把地租给别人了,“别人干什么我们管不着”。村委会也不认可法院的终审判决,坚称张广彬多占了土地,村委会有权出租。
>>区路政
违法将追责
通州路政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前往现场实地勘察,确认有人私自动土,挖了深沟。《公路法》规定,县级公路两侧5米内未经批准不得动土,此举系违法行为。他们将尽快组织路政人员前往将长沟填埋。同时寻找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