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晓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8月19日发布消息,经省招委批准,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高职)录取工作线划定,专科(高职)分三段录取。
文史类、理工类分三段划定的工作线分别为:文史类398分,理工类350分;文史类300分,理工类280分;文史类230分,理工类180分。体育类分三段划定的工作线分别为:体育类第一、二段执行同一工作线,体育(文)类为240分,体育(理)类为224分;体育类第三段工作线:体育(文)类为184分,体育(理)类为144分。第一、二、三段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国家级体育竞赛优胜者、一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80分以上者,文化成绩加50分;二级运动员和专业成绩75分至79.9分者,文化成绩加20分。艺术类分三段划定的工作线分别为:艺术类第一、二段执行同一工作线,艺术(文)类为195分,艺术(理)类为182分;舞蹈(文)类为165分,舞蹈(理)类为154分;艺术类第三段工作线分别为:艺术(文)类为150分,艺术(理)类为117分;舞蹈(文)类为127分,舞蹈(理)类为99分。
第一、二、三段艺术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295分,影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5分;美术、音乐、舞蹈、书法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