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共及道路停车场经营权将拍卖——
拍来停车场可经营3年
停车场丁凯摄
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讯(记者马莉)今后,兰州市公共及道路停车场经营将引入市场机制,其经营权以拍卖、招标或挂牌方式确定,权限定为3年,出租车、旅游车等临时停车点不列入有偿出让范围。昨日,兰州市规范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有偿出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要求有偿出让收入将全额上缴市级财政,专项用于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地的建设、道路临时停车泊车所占道路日常维护,鼓励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人优先聘用4050下岗人员。
停车场经营权有偿出让有“规”可依
为了有效利用公共资源,缓解城市停车泊位供求矛盾,《规定》明确了兰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有偿出让的范围和管理部门等。近郊四区及高新区、经济区,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和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等公共设施的临时停车场地经营权均需有偿出让,兰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全市机动车停车场有偿出让工作,将会同建设、公安等部门依法设置公共停车场和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道路等公共设施设置的临时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有偿出让以拍卖方式进行,对不适合拍卖的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挂牌方式出让。机动车停车场有偿出让过程中相关竞卖价格、保障金等标准,由市城管执法部门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设定。
按照程序,进行机动车停车场投标、拍挂牌开始前7个工作日,市城管执法部门或其委托的拍卖公司应向社会媒介发布公告。公告内容有,出让机动车停车场的路段及具体位置,出让机动车停车场的面积、现状、使用年限,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以及申请取得投竞买资格的办法;索取投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标、竞买保证金等。
出租车等临时停车点不出让
发布公告后,具备条件的经营者便可参加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的竞买活动。经确认符合机动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竞买人应当持竞买通知书到竞拍机构办理手续,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可参加竞买活动。竞买成功后,竞得方与出让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合同书),办理交款手续,凭成交确认书(合同书),方可取得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期限暂定为3年,使用期满后重新组织出让。因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停车场或管理不善而导致停车场设施损毁的,由经营权人承担维修、赔偿等法律责任,经营权人应严格遵守价格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价格公示牌。
另外,出租车、旅游车、通勤车等临时停车点不得列入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有偿出让范围。有偿出让的机动车停车场,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的正常通行。同时鼓励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人优先聘用4050下岗人员。
收入将专项用于停车场地建设及维护
机动车停车场经营权有偿出让收入应全额上缴市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收入专项用于公共机动车停车场地的建设、道路临时停车泊车所占道路的日常维护、修缮和公共设施的建设、管理。市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出让所得的收支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机动车停车场有偿出让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在停车场经营权有偿出让过程中,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国家工作人员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