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江西8月20日电(通讯员 王雯雯)家在贵州的年轻女子万某离婚后,两次以骗婚方式骗取单身男子的钱财3万余元。近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万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今年32岁的万某是贵州城关镇人,2002年她与同镇的一名男子结婚,2010年12月两人因性格不合离婚。离婚后的万某独自一人,又没有经济来源,想到自己还算年轻,便想在农村一些还没结婚的男子身上打主意。2011年3月10日,万某偶遇镇上“知名”的媒人李某(在逃),两人一拍即合,决定骗婚赚钱。
2011年3月20日,李某冒充万某的姐姐将万某介绍与江西上饶的黄某相亲。万某与黄某见面后于2011年4月1日商量订婚事宜,并提出要26000元彩礼。彩礼汇入万某账户后,万某以家里有事要回家一趟为由,逃离黄家,万某将骗得的资金分给李某5000元。第一次骗婚后不久,李某又冒充万某的姑姑将万某介绍与南城一男子罗某相亲。罗某通过身份证确认身份后,谈妥聘礼34000元,并一次性付了14000元,媒人钱2000元交由李某保管,并给了一副金项链,一对金耳环,一枚金戒指给万某,李某收到钱后,以钱多放身上不方便要汇给女方家人为由,离开现场,万某为把戏做足,便随罗某回到家中。次日,万某谎称肚子不舒服,由罗某带到南城县医院看病,假借上厕所之机逃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追逃将万某抓获。
南城法院审理认为,万某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