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晨刊讯 近年来,随着各地经济的飞速发展,建筑业也发展得红红火火。搞建筑少不了搭保护架用的钢管、扣件等建筑周转材料,许多人就做起了钢管、扣件等出租生意,据警方介绍,一些不法分子也把目标瞄准了建筑周转材料,伺机实施诈骗行为。
8月15日,濉溪县某钢管租赁站个体工商业主郜某某来到濉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他报案称,今年5月19日,宿州市埇桥区永安镇孙安村的陈某某以承接淮北某小学工程为名,同郜某某签订钢管租赁合同,交押金1.2万元,分9次从该租赁站运走价值约40万元的钢管扣件,现陈某某已不知去向,要求公安机关查处。
警方分析,从主观方面看,嫌疑人犯罪意识强,目的明确;从客观方面看,嫌疑人作案手段娴熟。从犯罪主体方面看,嫌疑人冒用他人注册的公司,并以他人注册的公司为作案的道具,与建筑周转材料租赁站签订钢管、扣件等建筑周转材料合同,具有极强的欺骗性,犯罪嫌疑人与建筑周转材料租赁站签订合同,存在的显著特点是交的押金少,租的周期长、数量大,而其诈骗得手的销赃地多为城乡结合部的一些钢管、扣件等建筑周转材料的租赁行业。
警方目前已加强预警提示,提高业主的防范意识。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已采取有效的行政手段来规范建筑周转材料市场,杜绝建筑周转材料的非法买卖,并联合警方对违法购入者或明知是赃物而购入的行为依法进行打击,共同堵住销赃渠道。(杨健祥 戚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