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宜春讯记者陈国菊报道:19日下午,来自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上高县、万载县和经济开发区的14名干部参加了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竞争选拔答辩,这是宜春市首次在党政机关竞争性选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
据了解,此次所选派的企业要求为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上、党员人数在20名以上、职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选派人员原则上为企业所在县(市、区)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此次选拔将按照1:2的比例,从14名干部中选出7名任非公企业党组书记,任职期限为二至三年。按规定,选派书记任期内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将保留在原单位。同时,选派书记不准以任何形式在派驻企业领取工资等报酬及报销费用。
此次竞争性选拔是宜春市首次在党政机关选派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将帮助服务企业发展,增强广大员工凝聚力,从而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维护各方权益,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