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民文明公约》
征求您意见
近年来郑州市一直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通过十多年来的快速发展,郑州的经济社会建设有了显著变化。尤其是通过十多年的文明创建工作,郑州市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得到很大提升,2011年12月成功跨入了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站在了城市文明建设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原有的《省会市民文明公约》形成时间在2000年之前,其对郑州市文明建设的后续支撑作用明显不足,迫切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012年7月份以来,郑州市文明办根据近年来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状况,结合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有关要求,先后两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讨论修改,并多次征求市人大相关委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郑州市市民文明公约(征求意见稿)》。现向全市发布并征求意见。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67187173
电子信箱:zzswmb@126.com
郑州市文明办
2012年8月20日
《郑州市市民文明公约》
(征求意见稿)
1. 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建设郑州,增辉中原。
2. 遵纪守法,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热心公益。
3.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尊重劳动,乐于奉献。
4. 尊师重教,崇尚科学,情趣高尚,厚德向善。
5. 关爱他人,敬老爱幼,助残济困,邻里互助。
6. 关爱社会,礼貌待人,爱护公物,遵守秩序。
7. 关爱自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健康生活。
8. 开放包容,和谐共处,传承文明,引领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