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家的孩子玩火,险些葬身火海,赵先生将孩子救出后,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和邻居家的房屋被大火吞噬,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邻居选择了溜之大吉。日前,赵先生起诉向邻居索赔一案有了结果,东城法院判决租户刘富荣或房主齐老太太赔偿赵先生6万余元损失以及2.5万元房屋租金。
救出邻家5岁女孩
今年1月5日,家住交道口北头条的赵先生在家里闻到有焦煳味,出来查看时发现邻居刘富荣家里起火,他的5岁女儿独自在家。赵先生将小女孩救出,但延误了抢救自家贵重物品的时机,眼瞅着自家的平房被大火吞噬。事后,消防部门出具的报告上也证明,刘富荣的女儿负有责任。双方商讨善后事宜未果,在赵先生起诉后,刘富荣一家跑了。
东城法院最终认为,由于刘福荣女儿年龄尚小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应由作为监护人的刘福荣承担赔偿责任。另一被告齐老太太违反公有住宅租赁合同约定,对赵先生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刘福荣或齐老太太赔偿赵先生物品损失6万余元,房屋租金2.5万余元。
不过,这份判决对于赵先生来说,只是一张纸,赵先生心里清楚,他目前无法从任何一方获得赔偿。赵先生说,刘富荣一家消失至今,他没有精力去寻找刘富荣的下落,“只能靠司法部门寻找,或是有朝一日他再出现。”赵先生说,这笔债只能等以后再清算了。
未被认定见义勇为
而另一位被告齐老太太是赵先生的老街坊,他也不忍心去索赔。按照法律程序,赵先生可以向齐老太太索赔,然后齐老太太再向刘富荣主张权利,但是赵先生觉得齐老太太也很可怜。据了解,在火灾发生后,齐老太太因违规出租公房被房管所起诉,法院判决已生效,齐老太太的公租房被收回。“老太太都70多岁了,房子也收了,我于心不忍。”
能让赵先生感到欣慰的是,房管所已经开始清理废墟,开始重建房屋,今年年底,赵先生一家可以重新搬回新房。对于自己的行为没能认定为见义勇为,赵先生也已释然,“我就是默默做了件好事吧,希望一切都能好起来。”
晨报首席记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