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邵明红)今天从市商务局获悉,经财政部、商务部批准,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济南、重庆等10个城市为全国培育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机构)项目试点地区。试点城市符合条件的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机构)可获奖励。
对试点城市培育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机构)项目,财政部、商务部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择优予以支持,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机构)兼并、重组、上市;向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机构)转变;进入社区建立服务网点,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经营管理。
据了解,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机构)申请支持须具备以下资质:必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实体,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级证书;必须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连续开展家政服务业务3年以上,管理人员50人以上,在建设城市当地拥有连锁门店20个以上,年安置能力达到5000人以上,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具有相应的培训资格和能力,年培训能力超过3000人,能够保障节假日市场应急供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