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跃
本报讯(李大跃)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提高检察机关的诉讼水平,陕西省大荔县检察院近日制定《检务公诉工作手册》,并向社会公开该院“阳光公诉”十项承诺。十项承诺是指定期开展“公诉开放日”;建立权利义务告知、查询、询问监督制度;开展刑事诉讼证据庭前交换活动;加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到庭监督力度;实行重大案件反馈制度、公开评议制度、不起诉征询制度、判决通报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将公诉权的运行置于诉讼参与人和人民群众及社会的监督之下,提高了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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