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林 崔光正
“当前,全县旱涝急转,抗洪救灾形势严峻,一定要认真对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进行跟踪预防职务犯罪,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救灾中去。”近日,云南省鲁甸县检察院检察长罗宏文在听取该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关于防汛抗洪救灾资金专项预防工作专题汇报后这样要求。
今年夏天以来鲁甸县共发生三次洪涝,全县12个乡镇中有7个乡镇遭遇洪涝灾害,29个村5.26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924.02公顷,多条公路、沟堤、灌渠等基础设施受损,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3160.6万元。
灾害发生后,鲁甸县检察院防汛减灾应急小分队及时出动,深入灾害严重的乡镇、行政村开展救灾工作。同时,成立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财政局、国土局、民政局、水务局、农业局、交通局等部门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
检察干警每到一个部门,都详细了解防汛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认真对相关文件、依据等台账进行翻阅查看,希望他们用好人、花好钱、管好物,不贪、不占、不挪用。各相关部门都表示,救灾资金物资是高压线,一定按规定管理使用好,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解决好群众的所需、所急、所盼。
截至8月中旬,该院对198.6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380万元的救灾款进行了专项预防,还对143万公斤粮食、1700床棉被、900件大衣、50顶专用帐篷、9.2万条麻袋、20立方米木桩等救灾物资进行了跟踪预防。同时,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机制。接下来,该院将对新的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同步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