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十五届第21次常务会议昨通过多项民生议题: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市政府十五届第21次常务会议昨日召开,会议透露,今年政府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纳入为民“十件实事”之中,市财政设立了405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25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市一半以上的社区(村)都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目标。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在会上说,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有助于建设“幸福东莞”,是对老百姓的一件大好事,但是要严格防止出现形式主义。
每个示范点
资助不超160万
会议原则通过了《2012年东莞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经费资助办法》。据悉,市财政设立了405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25个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4个方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功能室装修1500万元,购买服务设备经费1000万元,购买社会组织运营服务经费1500万元,组织实施工作经费50万元。每个示范点市财政资助总额不超过160万元。
上述办法要求市镇财政及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要结合实际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通“绿色通道”,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既符合有关规定,又及时到位。同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其他议题
关于成品油价格补贴
公交的士将获2.5亿价格补贴
会议原则通过了省下达东莞201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发放的方案。
据悉,省财政厅下达东莞市2011年度交通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中央财政补贴清算资金25840万元,其中城市公交油价补贴20710万元,出租车油价补贴5104万元,水路客运油价补贴26万元。经核准,2011年在东莞按规定营运的城市公交(含城巴、小巴、跨镇公共汽车和镇内公共汽车)、出租车(普通出租车、公共的士)和水路客运均列入补贴范围。
关于古树名木
古树之上禁止拴绳挂物
据统计,目前东莞市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数量为3940株,古树名木保护率高达95%,是东莞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一大亮点。昨天的会议原则通过继续实施《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据悉,此办法适用的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古树分为三级:树龄500年以上的为国家一级古树,300~499年的为国家二级古树,100~299年的为国家三级古树。
根据此办法,古树名木垂直投影以外5米范围内均为古树名木生长保护范围,在范围内改建、扩建建设工程必须满足相关要求并经审查同意。禁止在此范围内挖坑取土、动用明火、排放废气、倾倒污水污物、新建建筑物及埋设地下管线,禁止损坏树枝树皮、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倚树搭棚、刻划、钉钉和拴绳挂物。
关于民企考核
引导民企积极争创名牌名标
会议原则通过了《东莞市民营经济工作评价暂行办法》。该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镇街,要求各镇街要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化民营经济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入战略性新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市政公共事业等,引导民营企业改制上市,积极争创名牌名标,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