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美的商标电风扇
本报讯 (记者胡迪 通讯员李世寅、郤海英)今年4月下旬,阿峰在未经“美的Midea”注册商标所有人美的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委托卜某伟生产有该注册商标的电风扇,并由阿峰提供印有该注册商标的配件。其间,卜某伟在明知上述事实的情况下,指使其员工在公司组装了假冒电风扇443台,价值人民币近7万元。昨日,记者从市第二法院获悉,两名被告人已于近日被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缓刑。
法院认为,卜某伟、阿峰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依法惩处。
最终法院判处卜某伟犯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阿峰则获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