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李莹莹)一名男子驾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疾行时遇民警纠察,可他刚停车便一个猛拳抡向民警左脸。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铁西分局笃工派出所副所长贾明介绍了事情经过。
8月15日17时10分许,铁西区齐贤街北二路路口,民警季勇交通执勤时先是发现有两名年轻人骑电动车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于是便上前将二人拦下,并适时让二人帮助维护一下交通秩序以示惩戒。就在这时候,又发现一个满身刮大白,驮着一堆工具的中年男子骑着一辆电动车闯入机动车道行驶,便上前拦截,但男子骑上车要跑,季勇赶紧上前要拔掉他的车钥匙,没想到该男子朝着他左脸就是一猛拳(经诊断民警的左下颚软组织挫伤)。接着,行凶者被闻讯赶来的110警务车带回审查。
该男子姓姚,49岁,是康平县来沈务工人员。因为有交通违法并有袭警行为,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7天。
昨日10时许,在沈阳市公安局拘留所,姚某对当天的事表示非常后悔,“我那天给人家干完活结账的时候被人赖去100多块钱,心里有股火,当天也是有事着急,一时冲动干了糊涂事。”姚某说。
贾明说:“自从严查非机动车和行人违章行为以来,我们派出所平均每天惩处3~5人,主要是非机动车违章行驶,行人闯红灯的。按照处罚条例,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可处罚500元,行人闯红灯最多可罚100元。但是现在对于违章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遇到抗拒执法的才会处罚。”
在沈阳市公安局拘留所,姚某表示:“肠子都悔青了。” ■本报记者 李莹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