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的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全线总长18公里,涉及3个镇,该项目责任主体是区住建局,由淄博城市燃气(博山)有限公司负责承建。该公司注册资金2500万元于2011年3月虽然全部到位,但是通过评估发现可能存在着群众抵制征地等5类风险。对此,博山区提出了化解这些风险的具体措施,制定了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了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这只是博山区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面对老工业城市工业企业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新旧老区改造、各类社会矛盾凸显的新形势,博山区委、区政府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以“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对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回避、不被动,而是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从而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先机。
在深入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博山区制定出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利益调整的重要政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级重点工程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作为开展稳定风险评估的“五类重大事项”。把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作为开展稳定风险评估的“四项重点内容”,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之前都要围绕四项重点内容逐一评估预测。落实了开展稳定风险评估的“两级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是责任主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是责任主体;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的事项,区委、区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是责任主体,负责对评估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防止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区委、区政府规范了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编制评估报告、落实维稳措施“五道程序”,并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风险评估前置制度“四项制度”。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效化解了矛盾,消除了稳定隐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八陡镇由山东三丰集团投资建设的山东晶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注册资金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200余亩。该项目在开工前,公司所在的青石关村、杏花崖村的两委成员和部分群众到镇上反映,认为该项目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围绕此问题,八陡镇在与项目单位进行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通过分别召开各村“两委”成员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制定了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山头街道窑广社区的旧村改造项目,根据淄博市规划信息中心编制的《博山区山头镇窑广社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期建设,总规划楼房40栋,去年准备建住宅楼3栋。为使工程能够继续顺利开展,该街道对工程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了反复论证和风险评估,发现拆迁工作不是很顺利,仍有3户居民对拆迁协议不满意,拒绝拆迁,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通过暂缓该工程建设,化解风险,直至全部签订拆迁协议,拆迁完毕。通过引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实施不出现任何影响稳定的因素。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来,博山区共对92件重大事项进行了评估,其中重大决策3项、重要政策2项、重点工程83项、重要改革4项。凡经评估的事项均未出现影响稳定的问题,确保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促进了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和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进,保障了全区经济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 郭本玉 通讯员 周琦 李同坤 编辑 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