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日报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补助,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稳定低生育水平,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高长效节育奖励标准的通知》。
《通知》提出,提标资格条件有两项: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办事处;夫妻双方没有违反全省有关生育数量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两个女孩,并自觉落实绝育措施。
《通知》要求,2008年10月1日以后落实绝育措施的,从次年起,每对夫妻每年发放不少于600元的奖励补助金,至夫妻一方达到50周岁止。
《通知》强调,提标对象资格确认的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人口计生委,各地要按照“谁调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确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终身问责制。对出现假女户、假手术、假证明等问题,除收回已发放的节育奖励金外,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将提标工作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以及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