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开展第十二届“三十佳”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届十大优秀志愿者和十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活动拉开帷幕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文明办获悉,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集中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打造一流首府城市,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办开展了第十二届“十佳优秀市民”、“十佳时代新事”、“十佳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表彰活动。
据了解,评选“十佳优秀市民”的标准范围是:2011年以来,凡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群众认可度高的呼市市民(包括在呼市居住满一年的外地人和外出务工的呼市人)均可参评。
评选“十佳时代新事”要求是:2011年以来,我市发生的、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要影响的典型事件。“十佳社会公益活动”评选范围和标准是:2011年以来,我市在扶贫济困、互助互爱、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的贡献突出、社会评价高的活动。
据悉,此次活动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面向基层、群众公认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公开投票、优中选优的方法推荐评选。驻呼的所有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可向当地文明办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市文明办推荐人选,名额不限。评选分为宣传动员、民主推荐、评选公示和表彰推广四个阶段。
据了解,推荐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通讯地址为新华大街1号市党政机关办公大楼816室,邮编:010010,电子信箱:hhhtwmb@yahoo.com.cn,联系电话4606462,如果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又讯(记者 吕会生 实习生 王京)记者昨日从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了解到,呼市第二届十大优秀志愿者和十大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活动(以下简称“双十”)拉开帷幕。
据悉,活动旨在通过开展“双十”评选,一方面展示我市志愿服务事业的丰硕成果,提升志愿服务在公众心中的认知度,加大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度;另一方面通过公共宣传,展现我市市民良好形象,打造和谐首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活动从8月开始到10月结束。其中,评选优秀志愿者要求是:凡年满十四周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且思想道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的有志之士;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正式参加志愿者行动一年以上,持续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做过较大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集体评选条件是:企业、农村、学校、机关、街道社区和其他基层单位组织、建立、管理的志愿者协会(服务站、队)或民间自发成立的、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志愿者协会(服务站、队);要求是成立一年以上,承担过具体服务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志愿者集体或为大型活动等提供临时性、突击性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的志愿者集体。另外,组织机构要健全,机制有效,志愿者志愿服务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强,志愿服务工作要经常化、制度化,志愿者集体的成员积极持续参与志愿服务。(记者 吕会生 实习生 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