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安徽8月21日电(通讯员郭建文 邓艳丽)安徽涡阳县牌坊镇一男子为给儿子成个家,想方设法从杭州将某大学教授的女儿骗至安徽老家,采取非法拘禁的手段强迫被害人与其子发生性关系,最终父子二人双双触法获刑。经涡阳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王某可因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王某产因涉嫌非法拘禁罪分别被涡阳法院判刑。
被告人王某可,1990年出生,其父王某产现年40岁,两人均为安徽涡阳县牌坊镇农民,而年仅17岁的被害人李某是浙江某大学教授的女儿。2011年4月25日,被告人王某产及其弟弟一起在浙江打工,遇到了辍学赋闲的李某。之后,王某产及其弟弟以帮助李某找工作为由常常与李某接触,无知的李某为了得到工作,屡次被王某产的弟弟欺骗发生性关系。同年5月1日,被告人王某产将李某骗至涡阳家中,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并让其与自己的儿子王某可一起生活,被告人王某可随即与被害人李某两次发生性关系。同年5月3日,李某逃出后,在王家邻居处给家里打电话求救,案发。
2012年5月28日,被告人王某可涉嫌强奸一案在涡阳庭审结束,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可强奸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而此前的2011年11月14日,王某可的父亲、被告人王某产也被涡阳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