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吉林长岭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务合作,破获抢劫案7起、抢夺案件1起。
7月22日下午,通辽市科左中旗公安局保康刑警中队获悉:有两名男子在保康镇“金鑫金店”卖过一条半截金项链,行迹很可疑。
侦查员赴金鑫金店调取监控录像,并向金店老板详细询问了收购金项链的整个过程,金店老板陈述当日10时许先后来两名30多岁的男子,他们各自拿着一条半截金项链,老板向第一个男子询问金项链的来历,该男子称是有人在街里抢一名女子脖子上的项链,当时他在现场将掉在地上的半截金项链捡走了,为此,金店老板拒绝收购,过有半个小时左右时间第二个男子拿一条同样的半截金项链到金店,称项链是与妻子因琐事吵架在撕把过程中从妻子脖子上拽下来的,为此金店将该项链以5000多元的价格收买。
侦查员根据两名男子的基本信息,发现该两名男子为同一户籍地,(嫌疑人一:张某,男,42岁,嫌疑人二:吴某某,男,42岁)由此分析该两名男子应该互相认识,即可能是同伙,因两名男子是吉林籍,即侦查员怀疑有可能在吉林地区作案后来此销赃。科左中旗警方立即与吉林省长岭县警方取得联系,据长岭县警方反映:最近在长岭县内抢劫案频发,一共发生了10余起抢劫案,作案嫌疑人为两名30多岁男子。后长岭刑警队组织受害人对该两名男子进行辨认,经辨认多数受害人指认出作案嫌疑人就是张某、吴某某。8月1日,长岭县刑警队将二犯抓获。经审讯,张、吴对在长岭县内抢劫7起、抢夺1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抓获4名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记者 张铁牛 通讯员 李靖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