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同寿
1949年10月的开国大典,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新起点。一个被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统治束缚了两千余年的泱泱大国,一个饱受西方列强欺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深渊中痛苦挣扎了百余年的民族,从此站起来了。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进行反动统治的彻底结束,是中国人民进入新民主主义社会,并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开端。因而,10月1日上午的开国大典与当晚在北京饭店举行的宴会,便成了中国历史上空前的盛事,成了划时代的历史转折。
成立伊始的中央人民政府对“开国第一宴”高度重视。据当时的报道,周恩来总理极为关注开国大宴的筹备工作,从厨师选择到菜单酒品的确定都经过了他的亲自审定。茅台酒于开国大典的前一天运抵中南海怀仁堂,第二天成为宴席桌上的主酒。共和国的开国元勋、中外来宾们共同举杯,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未来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相互祝贺。这是茅台酒被尊为“国酒”的开端。
周总理善饮,对茅台酒情有独钟,这是不争的事实。总理对茅台酒的偏爱,一是因为茅台酒在革命战争中立下了不容忽视的建树,更重要的却在于茅台酒本身无与伦比的酒质与功效。
当年红军战士为解除战后疲劳,以茅台酒擦洗手脚,曾被批评“真是糟踏圣人”。这是引用魏晋年间尚书侍郎徐邈的典故。徐邈在家自饮沉醉,逢曹操遣人相召,徐灵机一动,谎称“臣正与圣人议事”,其后“圣人”便常在一些文人的著作中被当作酒的别称。
以“国酒”命名茅台酒究竟始于何时?许多资料都引用1975年王震将军的一句话。据说,在那一年召开的食品工业会议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王震同志说:“茅台酒是国酒”。由此,“国酒”便定位在了茅台酒的身上。时隔九年,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朱学范又为茅台酒书下了“国酒茅台,玉液之冠”八字题词。于是,茅台是国酒,国酒即茅台,成了无可争议的事实。
如果我们将日常所说的“国酒”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它的定位与上述两件事是有一些关系。但从茅台酒国酒地位如何确立的角度来考察,那么,毫无疑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那一天起,茅台酒作为国酒的地位,事实上便已经确立了下来。
当一个新的社会宣告诞生时,选定并用来庆贺与待客的酒,既是开国之酒,民族之酒,庆祝社会新生之酒,自然也是当之无愧的国酒。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同志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的时候,位于黔北的茅台镇尚未解放。但刚刚成立的人民政府,选择了千里以外,尚属敌占区的贵州茅台镇所产的茅台酒。这说明,茅台酒悠久的历史,自身的优良品质,无可超越的清醇甘美,使国家的领导者们相信,只有曾勇夺巴拿马万国博览会金奖的茅台酒,才担得起“国酒”的这份荣誉。以后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选择的正确。1952年9月,新中国第一届评酒会在北京举行,各地送来参评的样酒多达万种,经过几级评选,茅台酒毫无悬念地从筛选出的103种酒样中脱颖而出,最终名列中国八大名酒榜首。
(作者系历史学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