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近日首次公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其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各拥有4处房产,并列第三。香港特区早在回归以前就有财产申报制度,现行的财产申报制度是于1998年9月推行的。其目的是让当局易于发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并能尽早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香港地区财产申报主体并未包括所有公务员,而是按照级别来划分。其申报主体选择的依据是该岗位是否有较多机会可能引致利益冲突的情况,并且其申报主体的范围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来增加需要财产申报的职位。
以下为具体排名情况:
姓 名职 务房产数详 细 张建宗劳工及福利局局长8七所住宅物业为妻子拥有,一所住宅物业为与妻子共同拥有。 梁振英行政长官 6 在香港三所住宅物业均与妻子共同拥有,新加坡两所住宅物业。妻子在英国有一所住宅物业。 林郑月娥政务司司长4在英国拥有三所住宅物业,在苏州拥有一所住宅物业。 吴克俭教育局局长 4 与妻子共同拥有四所住宅物业,分别在沙田、元朗、官塘、湾仔。 张炳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3在康岛东区拥有一所住宅物业,妻子拥有澳洲悉尼一所住宅物业,与妻子共同拥有香港新界一所住宅物业。 曾德成民政事务局局长3 三所皆在香港,妻子拥有一所,妻子拥有一所,家人拥有一所。 黄锦星环境局局长 3 在香港东区有一所与妻子共同拥有,九龙一所给予母亲与妹妹,一所在加拿大物业与妻子共同拥有。 高永文食物及卫士局局长3 在九龙有两所住在物业及车位,其中有1所与妻子共同拥有,在港岛东区有一所住宅物业。
香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部分高官配偶须申报
财产申报的内容主要包括:(1)在香港及香港以外地区的投资。(2)配偶的职业。除申报投资外,期间他们如作出任何每次相等于或超过20万港元或数额相当于3个月薪金(以较少者为准)投资交易,均须在交易7天内申报。
违反财产申报的惩处。在香港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或者未如实申报财产,都属于违纪行为,违纪人员可能会因情节轻重而被革职或勒令退休。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第 466条,公务员如未能遵守任何申报投资规例和规则,包括没有呈报与公职有利益冲突的投资,均可能遭到纪律处分;如有运作需要以及法理依据支持,更可受其他管理措施规管,例如被指令放弃投资、禁止购入或出售有关投资或把有关投资由他人全权托管。
香港地区的财产申报制度自其实施以来执行状况良好,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有:首先,注重相关事宜的教育,在思想上端正公务员的认识。其次,将财产申报制度列入法律层面,树立法律权威。再次,香港的财产申报制度具有较为完善的配套制度。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原因在于香港财产申报制度很好地解决了财产公开与有效监督的关系问题。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