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21:31,微博用户“宁波大小事”发表博文称,浙江宁波余姚市财政局在鲍翅馆一餐消费高达54695元,引发了广大网民关注。微博图片显示,该票据种类为转账支票,付款一方为宁波余姚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支付,小写金额为54695元整,用途为:051001市财政局餐费。
记者拨通余姚市财政局电话核实,对方称:网上曝光照片是转账支付凭证,确为余姚市财政局消费,但此消费是两个月的消费结款。
余姚市财政地税局同时也发出微博称,“网络所称的一次性消费5万多元的信息不符合事实,该金额系5月份以来特别是杨梅节期间接待15批次来客的累计支付费用。”综合